1 儲水筒:直徑應均勻,并附有刻度;
2 臺秤:稱量20kg,分度值5g;稱量50kg,分度值10g;
3 薄膜:聚乙烯塑料薄膜;
4 其他:鏟土工具、水準尺、直尺等。
41.3.2 灌水法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將測點處的地面整平,并用水準尺檢查;
2 應按本標準表41.2.2的規定確定試坑尺寸,按確定的試坑直徑劃出坑口輪廓線,在輪廓線內下挖至要求的深度。將坑內的試樣裝入盛土容器內,稱試樣質量,取有代表性的試樣測定含水率;
3 試坑挖好后,放上相應尺寸的套環,并用水準尺找平,將大于試坑容積的塑料薄膜沿坑底、坑壁緊密相貼(圖41.3.2);
4 記錄儲水筒內初始水位高度,擰開儲水筒內的注水開關,將水緩慢注入塑料薄膜中。當水面接近套環上邊緣時,將水流調小,直至水面與套環上邊緣齊平時關注水開關,不應使套環內的水溢出;持續3min~5min,記錄儲水筒內水位高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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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41.3.2 灌水法密度試驗
1-塑料薄膜;2-參考水平面 3-鋼套環
41.3.3 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試坑體積應按下式計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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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中:Vsk——試坑體積(cm3);
Ht1——儲水筒內初始水位高度(cm);
Ht2——儲水筒內注水終了時水位高度(cm);
Aw——儲水筒斷面積(cm2);
Vth——套環體積(cm3)。
2 濕密度及干密度按下列公式計算,計算至0.01g/cm3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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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本試驗需進行兩次平行測定,取算術平均值。
41.3.4 灌水法試驗的記錄格式應符合本標準附錄D表D.73的規定。